一是
合同標的不同。專業承包的種類包括地基與基礎設施、土石方工程、
建筑裝修裝飾工程、消防設施工程、
建筑防水工程等60種。勞務作業分包的種類作了規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鋼筋、混凝土、腳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電、鈑金、架線作業等13種。專業承包
合同的標的是建設工程中非主體、非關鍵性部分的工程。勞務分包
合同的標的是勞務作業,技術含量低,與工程成果無關。
二是施工內容不同。專業承包中,第三人以自己的設備、材料、勞動力、技術等獨立完成工程。勞務分包中第三人提供的僅是勞動力,由分包人提供技術和管理,兩者結合才能完成建設工程。
三是責任承擔不同。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第二款,專業承包中的第三人就完成的工作成果與分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勞務分包中的第三人對工程承擔合格責任,一般以監理工程師驗收為準。
四是程序要件不同。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條第二款,承包人分包工程必須按照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而勞務法律關系限于勞務分包
合同雙方當事人,無須經發包人或總包人的同意。
五是結算性質不同。專業承包的對象是部分工程,第三人向分包人結算的是工程款,由直接費、間接費、稅金和利潤組成。勞務分包對象是勞務作業,第三人向分包人結算的是直接費中的人工費以及相應的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