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由2不同的人一起組成一個家,當婚姻維持不下去的時候我們選擇
離婚,那這時我們所要面對的問題有很多,關于夫妻
離婚所產生的問題有小孩
撫養權和財產分配權,怎么處理才能保證各自的利益公正化,下面我們與您分析
離婚后孩子的
撫養權及財產問題。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
“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一,哺乳期內的子女由母親撫養。 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頒發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撫養問題,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情況判決。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見第3條和第4條的規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于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于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時,根據上述意見第5條的規定,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另外,其第6條還規定,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
財產分配:
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基本的原則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收入,有平等的處理權;一方婚前財產不予分割。 《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
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
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
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
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 ?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綜上所述,
離婚后孩子的
撫養權及財產問題根據孩子的年齡大小,孩子如果還處在哺乳期那么和母親生活在一起是有利于他的成長發展,所以孩子是無辜的只要有利于孩子健康發展我們都應該去完成。財產方便如沒有重婚和惡意隱瞞都是能公平進行分割。還需了解更多信息可咨詢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