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和土地使用證法律效力一樣嗎?買房對于我們很多人來說是一件大事,買房最重要的法律憑證就是
房產證以及土地使用證,這一點很多人都清楚,不過自從國家和各地開始實施不動產登記以后,很多人對于不動產和土地使用證的關系不是很清楚,為了更好的使您認識不動產和土地使用證,我們為您收集整理了不動產和土地使用證的關系和法律效力。一、不動產和土地使用證的關系1、不動產登記后,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合二為一,統一登記到不動產權利證書上,這意味著,今后人們買房不用再辦理
房產證、土地證,而只要辦理一張不動產權利證即可。2、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本條例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不動產權利證上正文包括不動產權字號、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不動產單元號、權利類型、權利性質、用途、面積、使用期限、權利其他狀況以及附圖頁,基本囊括了土地證、
房產證的絕大多數內容,所以無需單獨辦理土地使用證了。二、不動產和土地使用證的法律效力1、有
房產證土地證不是必須要辦不動產證的,兩個都有同等法律效力的。2、購房者買房后辦理產權證,需要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登記開始后,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合二為一,統一登記到不動產權利證書上,也就是說,兩證變成一證。3、不動產證上,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信息原來
房產證內容外,還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不動產單元號具有唯一代碼,相當于證書記錄的不動產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身份證號”,通過不動產單元號就可以鎖定該不動產信息。4、按照國家“不變不換”的原則,現有各類不動產權證書繼續有效,權利不變動,證書不更換。也就是說,舊證、新證同時都具有法律效力。5、新購房屋等不動產并首次辦理產權證,申請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等手續的市民,將逐步換發新的不動產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按照國家規定予以5年過渡期。現在的不動產登記把土地使用證和
房產證合為一個不動產證,所以不動產證里面有土地使用證里面的內容,意思就是有了不動產證就不需要土地使用證,不過,也不是所有人都必須辦理不動產證,以前的
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的法律效力還是存在的,不動產和土地使用證法律效力一樣,但是在不動產登記實施以后購買的
房產,都需要辦理不動產登記領取不動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