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醫療糾紛責任原則有哪些
醫療糾紛責任原則有過錯原則或過錯推定原則。過錯責任原則是指行為人僅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民事責任。過錯推定原則是指推定加害人有過錯,如果加害人不能證明自己對損害的發生無過錯的,就要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
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
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二、
醫療糾紛找哪個部門解決
醫療糾紛可以請求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醫療民事糾紛與其他民事糾紛一樣,屬于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糾紛,是民法典的調整范疇。律師提醒您,根據“私法自治”的原則,通常情況下,國家不予干預,因此,雙方當事人可以就
醫療糾紛進行協商,也可以進行民間調解和行政調解。
《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發生
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律師提醒您,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
醫療糾紛賠償標準
出現
醫療事故,院方應當賠償以下種類的費用:
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神損害撫慰金。但是具體的賠償標準和金額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分析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