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法官是將孩子判給女方還是判給男方,總之一起都是為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著想,換言之哪一方的撫養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那么獲得
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大一些。那實踐中,哪些情況下孩子可能會判給女方呢?針對這個問題,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哪些情況下孩子可能會判給女方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2、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隨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較大:(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母方照顧外孫子女的;(6)十周歲以上的子女,自己選擇隨母生活的。
二、哪些情況下孩子會判給男方?
雖然提倡男女平等,但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總體是以強者的身份出現,因此,在孩子
撫養權歸屬上,相對而言,男方處于相對被動的一面。在同等條件下,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但有以下幾種情況,男方爭取孩子的
撫養權,也是完全可能的。第一, 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第二, 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第三, 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第四, 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于較好的生育期的。第五,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成長的。第六, 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知道了孩子可能會判給女方或者男方的具體情況,在爭取孩子
撫養權時,女方或者是男方就應針對具體的情況進行調查取證,以便讓法官認定孩子跟隨自己生活會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長,從而將孩子判歸自己撫養。不過相關的證據看似不難收集,實際上是有一定的困難的,這種情況下可以咨詢一下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