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絡經濟的時代,人們通過互聯網獲取信息、買賣商品和服務、娛樂和休閑、創業和推銷等等,而域名就是進入互聯網的門戶,所以域名就不僅是一個尋找網站地址的技術方案,而且已經成為一個具有巨大商業價值,包含著復雜的法律問題的社會現象。域名的商業價值表現在: 由于在同一等級水平內的域名必須是唯一的,而頂級域名也是有限的,所以域名資源稀缺。稀缺的東西就有商業價值,所以域名本身就具有商業價值。根據GreatDomains.com 的報告已成交的最貴域名Business.com為 $7,500,000 ;域名作為企業在互聯網上的標記和進入的門戶,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的商機。在域名的法律性質上大家的觀點各不相同。有的認為,域名作為企業在電子空間的標志,不僅具有無形資產的屬性,而且具有一般的電話號碼所不具有的
知識產權的屬性;有的認為,域名是一種可以集商號、
商標為一體的全新的
知識產權客體;有的從域名的
商標效應方面考慮;有的將之歸入商譽;有的明確列為與
商標、商號并列的商業標記權;有的側重于探究域名的唯一性和作為相對有限的資源稀缺性,以此說明其無形價值與
知識產權的內在關聯。由于域名與商號、
商標有著必然聯系,一些學者認為其是傳統意義上的
知識產權在電子空間的自然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