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注冊的流程是怎樣的
公司名稱注冊的流程是怎樣的?在日常經營的過程中,很多人覺得以公司名義經營既顯得企業比較正規,經營風險相對也比較小,但是提起公司注冊,就覺得定是件非常麻煩的事情不知道該從何處著手,其實公司注冊并沒有那么復雜,但是首先要做的自然是核名,那么公司名稱注冊的流程是怎樣的呢,我們來看一下。
公司名稱注冊的流程是怎樣的?
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應當由全體投資人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向企業名稱的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下列文件、證件:一、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書面證明;三、代表或受托代理機構及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企業法人資格證明及受托資格證明;四、全體投資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外商投資企業預先單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注冊時,應當由企業組建負責人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向企業名稱的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下列文件、證件:一、企業組建負責人簽署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二、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三、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報告的批準文件(外商獨資企業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時,不要求此批準文件);四、投資者所在國(地區)主管當局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五、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書面證明;六、代表或受托代理機構及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企業法人資格證明及受托資格證明。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應當自受理企業提交的全部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核準的企業名稱作出核準或駁回的決定。核準的,發給《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駁回的,發給《企業名稱駁回通知書》。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企業有正當理由在6個月內未能完成設立登記的,在保留期屆滿前,可以申請延長保留期,延長的保留期不得超過6個月。企業名稱核準與企業登記注冊不在同一機關辦理的,企業應當自登記注冊之日起60日內將加蓋發照機關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報送核準企業名稱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未備案的,其企業名稱不受保護。經預先核準名稱的企業申請設立登記時,如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中反映的行業或特殊組織形式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須報經審批,而申請人不能提交相應的批準文件的,申請人取得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無效。申請人重新申請的企業名稱,應重新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公司名稱注冊的流程是怎樣的”,成立公司,公司名稱的核準是第一步的。企業首先要擬好自己想要注冊的名稱,一般應多備幾個,這樣在核名時通過的幾率會更高一些。然后帶上股東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到工商局填寫核名申請書,通常工商局會先行查看,對于通過注冊幾率較高的名字予以保留,但是具體公司名稱還是要以下發的核名通知書為準。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公司注冊的注意事項,歡迎登陸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