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能繼承嗎,什么是集體土地所有證?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在農村是非常常見的土地使用證明,對于集體土地一般都是由鄉村政府進行劃分獲得的,并不是屬于個人的土地而是集體擁有的土地,對此很多人都不了解,不知道集體土地能不能進行流通,不知道集體土地能不能繼承。那具體來說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能繼承嗎?一、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能繼承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規定:“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边@一規定充分說明,我國實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任何組織或個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不可能取得所有權,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權的繼承問題。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屬于本集體成員集體所有。 下列事項應當依照法定程序經本集體成員決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將土地發包給本集體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承包; (二)個別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之間承包地的調整; (三)土地補償費等費用的使用、分配辦法; (四)集體出資的企業的所有權變動等事項;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事項?! 〉谝磺б话俣l??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
遺產,不得繼承。二、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所有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農業建設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市轄區內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統一登記。可見,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用于非農業建設的,才需要給使用權人發給土地使用證,發證機關為縣級或者市級土地管理部門。當前對于集體土地的認知很多人都不了解,其中有許多是本身擁有集體土地使用權的人都不知道集體土地的到底是怎樣的,和普通的土地使用有什么區別,這很可能會給自身帶來一定的麻煩,所以我們必須要對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能繼承嗎這類問題有所了解,了解土地使用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