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商業車險示范條款完善了什么內容 2017浙江省商業車險示范條款完善了什么?
保費直接與出險率掛鉤
很多車主都關心,今后的
保險費到底是漲還是降?這很大程度上要取決于車主平時的駕駛習慣了。此次商業車險改革的最大亮點在于,將定價權交給市場,強調保費與車主駕車風險、車型掛鉤,促進費率公平。
據了解,以前的車險價格=(車價×費率 基礎保費)×調整系數,而新的保費價格=【基準純風險保費÷(1-附加費用率)】×費率調整系數。
簡單點來說:一年出險2次保費上浮25%,一年出險3次保費上浮50%,一年出險4次保費上浮75%,一年出險5次以上保費翻一倍;新車在上一年沒出險保費享8.5折優惠,連續2年沒出過險保費享7折優惠,連續3年沒出過險保費享6折優惠。
這意味著,不出險的車主保費會更便宜,而出險多的車主保費會更貴,所以說,今后一些安全意識強、出險少的“好司機”將獲得更多實惠。業內人士指出,車輛出險頻次直接決定車險費率,有利于幫助車主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減少行車事故的發生。
從先期試點新政策的18個城市來看,保費普遍下降,車險保費同比下降約9%,近77%車主的保費下降。值得一提的是,費率與風險掛鉤后,小額案件的報案數也在下降——發生價值幾百元的小剮蹭后,車主們自己也在算賬,修車費用與第二年增加的保費相比哪個更便宜。
保險責任范圍有所擴大
除了保費折扣和價格上的變化,出了事故后的理賠情況也是車主們所關心的問題。記者了解到,這一次商業車險改革擴大了車險的保障范圍,刪除了多達15條責任免除,最值得關注的幾個變化,就是車子上了
保險沒上牌時,即便出了事故也可獲得理賠,車上貨物或者人員意外撞擊導致車損時,同樣能獲賠。
同時,此次改革還明確了“第三者”等概念,即司機的家人(直系親屬)也列入了“第三者責任險”的賠付范圍之內。也就是說,假如司機撞了自己家人,原本
保險公司不予賠付,但今后出現這樣比較特殊的情況,車主也可以找
保險公司理賠。
另外,車主投保了專項附加險后,將不再扣減找不到第三方的30%的絕對免賠。改革前,車主的車如果被撞了,在不知道是誰撞的情況下,
保險公司往往只賠付車損的70%,其余的30%要車主自己承擔;而改革后,只要車主投保了專項附加險,這個30%的部分也將由
保險公司一并承擔。
可以說,改革之后的索賠方式將變得更加明確,具體為:直接向責任方索賠,向責任方
保險公司索賠,還可以向自己的
保險公司申請先行賠付并授權公司向責任方追償。在極端情況下,投保車主遇到
交通事故,如果對方是全責,但對方車主投保額不足或是拒不賠償,車主就可以讓自己的
保險公司先行賠付,然后授權
保險公司向對方追償,從而更好地保障自己權益。
車輛投保時實際價值決定保費
在商業車險沒有改革之前,車輛保費由車輛價格決定,而今后保費的確定方式,會由原來的新車購置價改為投保時的實際價值,當投保車輛發生全損時,按照投保時的實際價值計算賠付。
打個比方,以前一輛新買時價錢為25萬元的轎車,一年后市場估價20萬元,投保時仍舊按照25萬元的新車購置價支付
保險費用,理賠時卻只按20萬元進行賠付;改革之后,車主只需按照實際估價20萬元來支付相應保費,對應的賠付也在20萬元左右。這樣一來,車主就減少了保費的支出,避免了長期存在的“高保低賠”問題。
購買車輛后車輛
保險是不可缺少的部分,擁有
保險后續的行車生活遇到什么情況的話,
保險公司給予賠付的同時還會幫助進行處理,不過在購買商業車險時,我們一定要確定購買人的資質,關于商業車險的管理我們可以參照浙江商業車險示范條款,但是各地的條款可能會有所不同,這是我們需要去注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