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履行抗辯權的特征是什么,什么是先履行抗辯權抗辯權對我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內容,如果
合同的履行出現問題的話,我們可以利用抗辯權來維護自身的利益,不過抗辯權分為不安抗辯權與、履行抗辯權與同時抗辯權三種,各有各的用處和特征,但很多人都無法區分開來,那對于我們來說其中先履行抗辯權的特征是什么呢?
先履行抗辯權的特征
先履行抗辯權作為一種對抗
合同先履行方請求權的權利,具有如下特征:1、其只存在于雙務
合同中,并且在該
合同中,當事人履行義務有先后履行順序正如《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第67條中所規定的“當事人履行債務”“有先履行后順序?!?、他是一種單項性的抗辯權,即只有后履行一方擁有先履行抗辯權,先履行一方則無此權利,先履行一方也不享有對后履行一方的同時履行抗辯權,但先履行一方享有“不安抗變”、“預期
違約”之權利與之抗衡。3、它屬于形成權,即先履行抗辯權的行使不依賴于先履行人的協助。4、先履行抗辯權有:“私立救濟”性質,它屬于暫時抗辯權(或延期抗辯權),只能延緩義務的履行與對方權利的實現,而不能消滅這一權利義務關系。
什么是先履行抗辯權
先履行抗辯權為
合同履行抗辯權的一種,是指在雙務
合同中因
合同約定或
合同本身的性質等原因使當事人履行他們之間的有關聯性的
合同義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后履行一方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
合同義務前可以拒絕履行自己
合同義務的權利?!吨腥A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第67條的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義務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边@一條文規定的實際上就是先履行抗辯權的內容。抗辯權內容在我們的生活中是非常常見的,特別是在企業生活中,企業之間的合作都會簽訂協議
合同,如果無法履行
合同內容或者履行出現問題的話,我們都需要通過抗辯權來維護己方權益,所以對先履行抗辯權的特征以及抗辯權的其他兩種形式,我們都需要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