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
商標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買賣
商標其實也就是進行
商標的轉讓。在實踐中
商標轉讓經常發生,
商標轉讓一般需要簽訂
商標轉讓
合同,不過對于很多當事人而言可能都不是很清楚買賣
商標合同的內容有哪些,為此,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一、 買賣
商標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1、
合同主體。
合同的轉讓方應為合法享有
商標專用權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以及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受讓方限于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以及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
2、
商標的基本情況,包括
商標名稱、圖案,國別、注冊時間、注冊號,注冊
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和商品或服務的名稱。
3、
商標權使用許可狀況。
商標權在被轉讓前,經常會出現轉讓人已將
商標使用權許可第三人使用的情況。為了保障受讓人的利益,受讓人應在簽訂
合同前,清楚了解該被轉讓的
商標的權利狀況,應明確約定被轉讓
商標被許可使用的情況,以及受讓人在
合同簽訂后是否仍需承受被許可使用的相關權利義務。
4、
商標權轉讓后,受讓方的權限。應約定清楚可以使用該
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以及可以使用該
商標的地域范圍。
5、
商標權轉讓的性質。應明確約定該
商標權轉讓的性質是屬于永久性的
商標權轉讓還是非永久性的
商標權轉讓。不同的轉讓性質,受讓人享有不同的權利期限。
6、
商標權轉讓的時間。針對不同的
商標權轉讓性質,轉讓的時間也有所不同。對于永久性的
商標權轉讓,一般約定自
商標權轉讓
合同辦妥
商標轉讓變更注冊手續后,該
商標權正式轉歸受讓方。而對于非永久性的
商標權轉讓,則應約定轉讓期限,并約定轉讓方將在轉讓期限屆滿之日起收回
商標權。
7、
商標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此條款中應明確約定轉讓費及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如系涉外業務,還要考慮到幣種匯率、計算方法。
8、
商標轉讓手續的辦理。應明確約定雙方應共同向
商標局提交轉讓注冊
商標申請書,轉讓注冊
商標申請手續由受讓人辦理。另外,應約定變更注冊人所需費用應由何方承擔。
9、 商品質量的保證。
商標權轉讓方要求受讓方保證該
商標所標示的產品質量不低于轉讓方原有水平,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制造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訣竅(可另外簽訂技術轉讓
合同);還可提供商品說明書、商品包裝、商品維修法,在必要時還應提供經常購買該商品的客戶名單。
屬非永久性轉讓的,轉讓方可以監督受讓方的生產,并有權檢查受讓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10、 雙方的保密義務。應明確約定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秘密的義務。受讓方在
合同期內及
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轉讓方為轉讓該
商標而一同提供的技術秘密與商業秘密。
11、
違約責任,是保障債務履行以及保護、救濟債權人合法權益的有效手段。當
合同當事人不履行
合同義務或履行
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時就要承擔相應的
違約責任。承擔
違約責任的形式包括繼續履行
合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
違約金等。
違約責任注意事項:
①沒有明確約定應當承擔
違約責任的各種情形,因此無法適用
違約責任條款。
②在支付
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的
違約形式中,沒有約定
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的計算依據,使得
違約條款不具有可操作性。
③將解除
合同誤解為承擔
違約責任的形式或者錯誤地認為只要
違約就可以解除
合同
④約定的
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的
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
12、爭議解決條款, 一般約定先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再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①、若采用訴訟方式解決,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場考慮都盡量約定在己方所在地法院
管轄。
②、若采用仲裁途徑解決,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場考慮都盡量約定在己方所在地的仲裁機構
管轄。
13、法律適用條款,對于雙方處于不同國家的情況,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場考慮都盡量約定適用本國法律。
二、訂立
商標轉讓
合同注意什么
1、了解被轉讓
商標的屬性
必須要清楚地知道被轉讓
商標的是“注冊
商標”還是“申請
商標”。因為只有“注冊
商標”才具有
商標專用權,而“申請
商標”只是在先申請權。
2、注冊
商標轉讓應注意的問題
(1)非法轉讓問題
所謂非法轉讓注冊
商標就是指注冊
商標的轉讓人并不是該注冊
商標的所有人,或者是不能代表全部
商標所有人,或者是未經注冊
商標權利所有人同意,而以隱瞞、欺詐、偽造等不正當手段將其注冊
商標偷偷轉讓的。在現有的
商標轉讓程序中由于客觀存在的漏洞,要做出這樣的事來并非困難,雖然事后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和保護
商標權利人的利益,但當事人遭受的重大損失將是無法彌補的。
(2)無效轉讓問題
所謂無效轉讓就是指注冊
商標的轉讓不符合
商標法律所規定的限制條件,雖然
商標轉讓雙方已簽訂了
商標轉讓協議,并且乙方也已支付了
商標轉讓費,但該注冊
商標轉讓申請根本不可能被國家
商標局核準,因此,該
商標的轉讓是無效的,因為
商標無法被核準轉讓,所以
商標的所有人仍然沒有變。
由于國家
商標局辦理注冊
商標轉讓審核的周期少則半年,多則一年以上的時間,再加上轉讓雙方簽訂
商標轉讓協議后,需要支付轉讓款項,準備相關的
商標轉讓申請文件資料,郵寄打印等等。因此,
商標轉讓協議簽訂后,受讓方并無法立即確定該被轉讓
商標是否能被國家
商標局核準轉讓注冊,而起碼需要有六個月以上的時間才能
(3)部分轉讓問題
所謂部分轉讓就是指注冊
商標的轉讓人,未將與被轉讓
商標權利相關的其他同類近似
商標一并轉讓給
商標受讓人,而是有意或無意的保留或隱瞞了一部分與轉讓
商標相近似的同類
商標,轉讓人在
商標轉讓之后仍可以使用與被轉讓
商標相近似的其他
商標,對
商標受讓人造成了實質性的傷害。
(4)隱瞞被轉讓
商標的權益漏洞問題
商標轉讓人在轉讓該
商標時,隱瞞了該
商標在轉讓之前已經被許可他人使用、被質押抵債、被轉讓等等問題,使得
商標受讓人在受讓
商標后的
商標轉讓協議的內容主要有以下:
(1)轉讓雙方的名稱、主體資格證明、地址、聯絡方式等;
(2)被轉讓
商標的詳細資料;
(3)
商標的轉讓價格和付款方式;
(4)
商標轉讓人的權利與義務;
(5)
商標受讓人的權利與義務;
(6)
合同的解除;
(7)糾紛的處理方式。
現實生活中這樣的活動是很多的。而
商標轉讓需要簽訂
商標轉讓
合同,
合同規定了雙方權利義務,因此簽訂需要謹慎。在此建議您咨詢專業的
商標權律師,相信他們能夠在
商標轉讓方面給您更多的建議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