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夫妻感情破裂,又無法協商一致
離婚的時候,是可以通過
起訴的方式讓法院判決雙方
離婚的,但是很多人都有一個疑問,如果是法院判決
離婚,那么法院判決后多久才能生效了?這個問題,我們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閱讀。
一、法院判決
離婚后多久生效
1、如果是一審,簽收
離婚判決書第 2 天起算 15 日,雙方均不
上訴的,
上訴期滿后,也就是15 天判決書生效;
2、如果是二審,判決書簽收之日起即生效。
二、法院判決
離婚的條件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079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
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
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
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
離婚訴訟的,應準予
離婚。”
三、訴訟
離婚的法院
管轄是怎樣的
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當事人提起的
離婚訴訟,原則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但在下述情況下,采用特殊的地域
管轄:
1、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轄。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
3、被告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
4、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
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
管轄。
5、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
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
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轄。
由上可知,夫妻雙方
離婚時,如果是一審,要簽收
離婚判決書之日起15天后才生效,要是二審,則簽收之日起生效,我們要提醒您,如果判決沒有生效,是不可以結婚的,否則會構成重婚罪。要是你有不明白的,可以來電咨詢網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