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子女
撫養權的歸屬,是以有利于保護子女的利益為原則的,如果出現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情形,就應變更子女的撫養關系。所以,
離婚后,子女撫養關系可以變更,但變更子女的
撫養權時應注意一些問題。那變更小孩的
撫養權需要注意什么呢?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變更小孩的
撫養權需要注意什么變更子女的扶養權時,我們一定要注意收集到合法有效的證據。如果一方認為與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認可的變更撫養關系的情況,應當從以下方面著手展開收集證據:1、到對方的工作單位,請求工作單位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以證明其收入及工作變動情況,如對方屬于國家公職人員,一般其工資是可以查詢確定的;2、與對方的鄰居、朋友處請求其出具對方長期不良嗜好的證明,或者請求其出具對方未盡到撫養義務、虐待子女的說明;3、如經常變更居住地,可向對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權人了解其簽訂租賃
合同的情況;4、如因對方拖欠債權人的債務,可向對方的債權人請求其出具存在
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明;5、如對方患有嚴重疾病或傷殘的,需要
醫療及醫學鑒定部門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
二、變更子女的
撫養權有哪些注意事項
1、撫養關系的變更應由雙方協商,如果
離婚后夫妻雙方無法就變更撫養關系達成協議,只能通過訴訟途徑解決,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如未達成上述協議,
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
起訴。2、正確把握“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從司法實踐及相關案例來看,家長經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收入情況發生重大改變、經常變更居住地、長期存在不良嗜好、工作方式發生重大改變等等,都可以作為是“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重要證據來考慮。3、收集變更撫養關系證據途徑。民事訴訟一般要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提起變更撫養關系糾紛訴訟的一方必然要承擔起大部分的舉證責任。從司法實踐及相關案例來看,家長經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收入情況發生重大改變、經常變更居住地、長期存在不良嗜好、工作方式發生重大改變等等,都可以作為是“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重要證據來考慮。要是不清楚該怎么收集這方面的證據,不妨委托我們網站的專業律師來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