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都應該知道,員工如果進入一個公司,就必須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
合同,勞動
合同既有利于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是用人單位的一項義務。但是,勞動者入職簽訂勞動
合同的時間每個用人單位的情況都不太一樣,那么員工入職幾個月簽
合同可以嗎?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
一、員工入職幾個月簽
合同可以嗎
用人單位應當自入職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
合同。未簽訂的,第2個月至第12個月且勞動者有工作的期間,應當按月支付二倍工資。法律依據:《勞動
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
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
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
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
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
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怎么簽訂勞動
合同
(一)訂立前的知情權勞動者在訂立勞動
合同前,有權了解用人單位相關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說明。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有權了解勞動者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二)勞動
合同的文本與文字勞動
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單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擬訂。由用人單位提供的
合同文本,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
合同應當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外文書寫,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同時用中、外文書寫的勞動
合同文本,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勞動
合同文本為準。勞動
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三)勞動
合同的主要條款勞動
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1、勞動
合同期限;2、工作內容;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4、勞動報酬;5、勞動紀律;6、勞動
合同終止的條件;7、違反勞動
合同的責任。勞動
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勞動
合同必備條款不全,但不影響主要權利義務履行的,勞動
合同成立。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入職之日起的第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
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是員工入職幾個月簽
合同,那么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入職之日起的第2個月至第12個月有工作期間了,用人單位應當按月支付雙倍的工資給勞動者。簽訂勞動
合同是必須的,所以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員工簽訂勞動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