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是
離婚率十分高的時代,雖然子女的
撫養權在
離婚時就已經做好判定,但由于之后各種情況的改變,婚姻雙方中的另一方若對擁有
撫養權的一方有任何不滿意或者覺得有對子女不妥的地方,都會希望
起訴子女
撫養權。下面我們就為您整理關于
起訴子女
撫養權程序的內容。
一、
起訴撫養權滿足的條件
如果
離婚后夫妻雙方無法就變更撫養關系達成協議,只能通過訴訟途徑解決變更撫養關系糾紛。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如未達成上述協議,
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
起訴。變更子女
撫養權法定理由:(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二、
起訴材料
1、民事
起訴書。(1個被告2份,都須原告簽字或蓋章)2、主要證據材料目錄及復印件。(1個被告2份,)3、原告身份證復印件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法定(指定)代理人代為
起訴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與原告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沒有身份證的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4、如委托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5、如委托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托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6、提供被告基本信息。
三、
起訴子女
撫養權程序有哪些?
其一,孩子若10歲以上,要征求孩子的意見; 其次,若孩子沒有滿10周歲,需要根據
離婚是協議還是法院判以及距離
起訴時間已經多長決定; 第三,要收集之前
撫養權歸屬方未盡監護義務的證據; 第四,寫訴狀,
起訴,要求變更
撫養權綜上所述,婚姻雙方在
離婚后對于子女
撫養權有異議的,有需要變更的請求的,應該及時向法院進行
起訴撫養權。這其中需要一定條件而且需要遵循法律上的
起訴子女
撫養權程序。具體流程就是準備
上訴所需要的材料,書寫
上訴狀遞交法院,申請調解最后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