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中,當為了促成二手房交易,當事人往往會隱瞞房屋的真實信息,致使很多買賣糾紛的發生。此外,由于二手房交易手續復雜,導致交易過程中雙方當事人互相不信任、交易難以進行、從而發生買賣糾紛,這些都屬于二手房買賣糾紛的一種。那到底二手房買賣中的糾紛包括哪些?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二手房買賣中的糾紛包括哪些
常見的二手房買賣糾紛如下:
(一)陰陽
合同導致履行爭議。
在二手房買賣中,買賣雙方在房地產中介公司的操作下通過簽訂陰陽
合同的方式偷逃稅款已成為業界不爭的事實。由于兩份
合同的約定存在一定差異,且文本內容大多不規范、不明確,當事人在實際履行過程中極易出現爭議,從而引發糾紛。
(二)房屋權屬暇疵引發糾紛。
房屋多為家庭成員的共有財產,在出賣時需全體共有人一致同意。二手房買賣中,因出賣房屋未經全體共有人同意、房屋權屬存在瑕疵而導致交易受阻、引發糾紛的情況并不罕見。尤其在房屋價格上漲較快的情況下,一些事后反悔的出賣人也會以此為由要求確認房屋買賣
合同無效。
(三)央產房過戶受政策限制。
央產房即中央直屬機關將自管房屋售予職工后,職工取得產權的房屋。受相關政策限制,一些央產房不能正常交易過戶。一些被允許上市交易的央產房,也往往因為賣房人未能與單位妥善解決住房面積超標等問題,而致使買賣中無法辦理產權過戶。由此引起的二手房買賣糾紛也占一定比例。針對上述情況,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堅持維護交易安全、調解優先的原則,力爭妥善處理糾紛,力爭維護
合同有效性和交易安全,保障正常交易秩序和群眾生活穩定,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同時,對于房價上漲后出賣方以各種理由悔約的案件,堅持差價補償的原則,增加
違約成本,并且充分行使釋明權,幫助當事人作出正確選擇,同時堅持調判結合,及時化解糾紛。
二、二手房買賣都有哪些糾紛
引起二手房買賣糾紛的事由如下:(一)買賣雙方缺乏誠信,隱瞞真實信息導致糾紛。(二)房價變化快。房屋價格上漲了,一方反悔,以種種借口不辦理過戶手續。(三)中介機構的不規范行為導致糾紛。(四)二手房交易手續復雜,導致交易過程中雙方當事人產生不信任,交易難以進行。(五)房屋產權登記制度不合理,導致難以發現房屋共有人情況,引起共有人提
起訴訟。二手房買賣的手續較多,從簽訂買賣
合同到最終完成過戶需要一定的時間,而由于房屋價格上漲較快,在此期間出賣方即便要付出雙倍
違約金,仍會選擇將房屋再次出售,以獲得更多的收益。對于這種情況,如果您不知道該怎么辦,那么建議您咨詢一下專業的律師,尋求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