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家里面有未成年子女,同時父母又涉及到
離婚的話,不能因為解除婚姻關系而免除對子女的撫養。此時未能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需要實際支付子女相應的撫養費。那通常
離婚后小孩的撫養費怎么算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怎么計算?父母
離婚時,
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標準需要考慮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從三個方面綜合進行考慮:一是子女的實際需要;二是結合撫養地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三是父母雙方的給付能力(收入及財產情況)。對于
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的確定,雙方可以根據上述三個原則進行協商,不能協商一致的,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的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的規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決,對于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具體數額原則掌握在800~2000元/月。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2)對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超過3000元/月。(3)對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較多其他財產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決,以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如財產不多或無財產的,結合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決,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對于無收入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如具有勞動能力的,原則上應支付子女撫養費,因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不能因暫時無收入而免除其義務,應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對于子女患重病、出國讀書(須經雙方同意)等特殊情況,可超過上述幅度判決。在搞清楚
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后,
離婚孩子撫養費怎么給呢?通常,無論是協議
離婚,還是通過法院訴訟
離婚,在孩子撫養費這樣一方面,大概有兩種給付方式:1、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2、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給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給付。如果協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擔全部撫養費的,如果一方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則不可以。 即使達成上述孩子撫養協議,如果過一段時間后,雙方經濟情況確有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確有增加或者給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訴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擔撫養費。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應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難的,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支付未成年子女撫養費,這可以說是
離婚之后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義務。具體
離婚后小孩的撫養費怎么算,這還需要結合子女生活學習需要、父母的經濟收入以及當地的實際消費水平進行確定。當然,日后因為客觀情形發生改變的,也是可以要求變更撫養費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