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合同無效抵押
合同有效嗎根據兩個或者多個
合同相互間的主從關系為標準,可將
合同分為主
合同與從
合同。通常情況下常見的主
合同為債務
合同,而抵押
合同則為從
合同。那么實踐中主
合同無效的話抵押
合同有效嗎?我們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一、主
合同無效抵押
合同有效嗎
擔保法規定,擔保
合同是主
合同的從
合同,主
合同無效,擔保
合同無效。主
合同是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訂立的經濟
合同。擔保
合同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訂立的保證主
合同債權實現的
合同。因此,擔保
合同是以主
合同的存在為前提、為根據的。有了主
合同才有擔保
合同的必要,沒有主
合同,就不需要擔保
合同,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擔保
合同與主
合同的關系是主從關系。擔保
合同的性質是從
合同的性質。主
合同無效,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也就是說,當事人在主
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關系等于不存在,在這種情況下,擔保失去了前提,因此擔保
合同也歸于無效。擔保
合同無效是否會影響主
合同的效力呢?不會的,因為主
合同的存在并不以擔保
合同的存在為前提,因此,擔保
合同無效并不影響主
合同的效力。
二、主
合同中的債權可以出質嗎
由主
合同產生的債權是最普通的債權,各國立法都允許以債權出質。但是我國國情不同,由于存在大量的“三角債’問題,由主
合同產生的債權往往實現不了,如果允許其作為財產權利出質,對擔保債權的實現起不到作用,還可能產生多角債的問題。因此,擔保法只規定了
票據、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等債權權利憑證可以出質,而沒有規定由其他主
合同產生的債權可以出質。所以,目前主
合同債權尚不能出質。
三、債權人應當如何實現留置權
留置權人留置債務人的財產后,經過約定或者債權人通知的兩個月以上的期限而債務人仍未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物折價清償債務;也可以直接將留置物拍賣,沒有拍賣條件的,可以按照市場價格變賣,以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留置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債務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繼續清償。從上文的介紹中,我們知道從
合同是以主
合同的存在為前提的,因此要是主
合同被認定為無效
合同的話,那么抵押
合同也就是從
合同也就是無效的。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