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
合同中包含的內容都有哪些在現代社會中,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借款
合同它不僅僅出現在商業借款活動中,也時常會被適用于私人借貸,但可惜的是,由于對借款
合同內容的不了解,所以當事人之間所簽訂借款
合同有時會出現各種漏洞。那么,借款
合同中包含的內容都有哪些呢?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借款
合同中包含的內容都有哪些
1、借款的種類
借款的種類決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
合同條款。因此,
合同中必須規定好借款的種類。
2、借款的幣種
借款
合同的標的是作為特殊商品的貨幣,根據不同情況可以是人民幣也可以是外幣。因此,
合同中必須約定借款的幣種。
3、 借款用途
這是借款
合同的最主要內容,出借方可以據此監督借款方的資金使用方向。只有符合國家批準的信貸計劃所規定的用途,并保證專款專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才能給予貸款。目前,我國的貸款范圍還限于生產、經營、基本建設、技術改造和社會服務等。至于彌補虧損、工資福利、墊支稅款等支出,不能申請和發放貸款。
4、 借款金額。
這是指根據借款方申請、經銀行核準的借款數額。借款人可以按約一次性提取借款,也可以分期分批地使用,但不得超額。
5、借款利率。
在中國,銀行的借款利率是由國家根據區別對待、擇優扶植、有所鼓勵、有所限制的原則,對不同行業規定不同利率。借款
合同均須根據這種規定的利率簽約。
6、還款的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貸款實行“有借有還、誰借誰還”的原則。國有企業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可以是貸款項目投產后增加的產品利潤,固定資產折舊
基金和固定資產占用費等。鄉鎮企業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可以是貸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產品利潤和固定資產的折舊
基金等。在還款期間,企業的主管部門不得從所屬企業貸款項目中提取利潤和各項
基金。基本建設“撥改貸”項目的利息,由建設銀行按年計算,并在項目投產后,連同本金逐年償還,且在新增加項目增加的利潤中支付。超過規定的還款期限,則由企業的自有資金支付。至于如何歸還,可以分期歸還,也可以一次性歸還。歸還的方式不相同。應付的利率也相應不同。
7、保證條件。
借款
合同必須規定保證條件,這是借款
合同不同于其他經濟
合同的地方。借款
合同的保證,以物資保證為主。在取得貸款方同意的情況下,借款人也可以采用保證人保證的方式。
8、
違約責任
出借方的責任是:未能按期限提供貸款,應按
違約數額和
違約天數,并按銀行規定的罰息計息方法,付給借款方
違約金。借款方的
違約責任是:如果不按
合同的約定用途使用貸款,出借方有權部分收回或全部收回貸款。對
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二、該怎么寫借款
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借款
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在實踐中,不少債權人在遇到借款糾紛時,會感到自己舉證十分的困難,這主要是因為他們在借款時,沒有寫借款
合同等原因。因此,為了避免您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失,建議您在參與借款活動時,最好是先簽訂相關的協議。要是不清楚該如何寫借款
合同的話,可以咨詢一下網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