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我們說寶寶其實都是指哺乳期內的未成年子女,而在夫妻
離婚的情況下,其實只要是未成年子女,那么就需要對其撫養問題作出處理才行。畢竟夫妻解除婚姻關系不能免除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那在
離婚時怎樣爭取寶寶
撫養權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
離婚時怎樣爭取寶寶
撫養權
夫或妻爭取
離婚子女
撫養權的歸屬和
離婚子女撫養費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把握:1、證明自己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有利于 已方爭取
離婚子女
撫養權的歸屬和
離婚子女撫養費;2、證明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 明顯不利;若子女長時間隨一方生活或長期接受已方父母照顧的,對 爭取
離婚子女
撫養權的歸屬和
離婚子女撫養費十分有利;3、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有利于 已方爭取
離婚子女
撫養權的歸屬和
離婚子女撫養費;4、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 生活,有利于已方爭取
離婚子女
撫養權的歸屬和
離婚子女撫養費;5、已方收入穩定、對方收入不穩定長期離家不回,對爭取
離婚子女
撫養權的歸屬和
離婚子女撫養費十分有利;6、對方有不良嗜好、賭博、酗酒、吸毒等惡習,對爭取
離婚子 女
撫養權的歸屬和
離婚子女撫養費十分有利;7、已方思想品德好、對方對
離婚存在過錯的,也有利于已方爭 取
離婚子女
撫養權的歸屬和
離婚子女撫養費。
二、變更孩子的
撫養權怎樣爭取
離婚后,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 “如一方要求變更子女
撫養權,且存在情形之一的,應依法予以支持:(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 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若
離婚后,雙方通過協議變更
離婚子女
撫養權的歸屬和
離婚子女撫養費承擔的, 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 定的具有變更
離婚子女
撫養權的歸屬和
離婚子女撫養費承擔的法律效力。除此以外,若一方有上述四種法定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權起 訴至法院,要求變更
離婚子女
撫養權的歸屬和
離婚子女撫養費承擔。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中,不僅有
撫養權,還會涉及到撫養費。一般沒有獲得子女
撫養權的一方就需要實際支付一定數額的撫養費才行。至于實踐中該怎樣爭取寶寶
撫養權,這方面的內容我們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講解,各位可以適當參考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