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施工
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那幾部分內容?工程設計和施工是工程順利完工的兩個重要環節,建設方為了確保工程質量,會和設計施工單位簽署
合同,將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定下來。為了規范雙方簽署
合同,規避
合同風險,建設部門出臺了設計施工
合同示范文本。那么設計施工
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那幾部分內容?下面我們來聽聽我們的看法。
一、設計施工
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那幾部分內容?
設計施工
合同示范文本由
合同協議書、通用
合同條款和專用
合同條款三部分組成。1、
合同協議書《示范文本》
合同協議書共計13條,主要包括:工程概況、
合同工期、質量標準、簽約
合同價和
合同價格形式、項目經理、
合同文件構成、承諾以及
合同生效條件等重要內容,集中約定了
合同當事人基本的
合同權利義務。2、通用
合同條款通用
合同條款是
合同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工程建設的實施及相關事項,對
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作出的原則性約定。通用
合同條款共計20條,具體條款分別為:一般約定、發包人、承包人、監理人、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工期和進度、材料與設備、試驗與檢驗、變更、價格調整、
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驗收和工程試車、竣工結算、缺陷責任與保修、
違約、不可抗力、
保險、索賠和爭議解決。前述條款安排既考慮了現行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也考慮了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3、專用
合同條款專用
合同條款是對通用
合同條款原則性約定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
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不同建設工程的特點及具體情況,通過雙方的談判、協商對相應的專用
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在使用專用
合同條款時,應注意以下事項:(1)專用
合同條款的編號應與相應的通用
合同條款的編號一致;(2)
合同當事人可以通過對專用
合同條款的修改,滿足具體建設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
合同條款;(3)在專用
合同條款中有橫道線的地方,
合同當事人可針對相應的通用
合同條款進行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如無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則填寫“無”或劃“/”。
二、設計施工
合同示范文本的性質是什么?
《示范文本》為非強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適用于房屋
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等建設工程的施工承發包活動,
合同當事人可結合建設工程具體情況,根據《示范文本》訂立
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
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
合同權利義務。綜上所述,針對設計施工
合同簽署中的種種問題,為了保證
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其簽署的
合同條款完整。有關部門在出臺的設計施工
合同示范文本中,對
合同協議書、
合同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進行了規定。其中協議書主要針對工程概況,而通用條款包括20條,從更細的方面對設計施工進行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