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制定的《全國統一
建筑工程預算工程量計算規則》,實現取費標準由以企業級別為主過渡到以工程類別為主以后,在實行現場經費與企業經營管理費分離的同時,費用項目劃分盡可能向適合工程量清單招標方式過渡;以
建筑裝飾裝修為突破口,以全國統一基礎定額為依據制定工程綜合單價,并逐步擴大到土建、安裝、市政等其它工程計價依據;改革沿用至今的工程概預算制度,在工程價格的性質、分類、組成、計價依據、管理體制等方面,對工程計價方法作出新的一般性的規定。
制定施工
合同標準文本,明確界定有關各方責任、義務、權益的重要保證。
其次,改進工程付款辦法,取消工程預付款制度,并實行履約保證金制度,同時,規范工程進度款支付辦法。推行工程量清單招標方式,必然會出現低價競爭的局面,而低于成本價格競爭的問題也難以避免,它將直接導致"惡意低標"。
再次,盡快建立工程
保險制度,并結合施工
合同管理工作大力推行。工程
保險包括業主的工程
保險,以規避項目投資的市場風險;也包括承包商的工程
保險,以規避項目施工的風險。主要是工程質量、使用安全的工程
保險,還有以施工意外風險、市場價格風險、施工人員人身安全以及施工機械等為項目的工程
保險。
另外,建立一套工程
合同爭議的解決機制。國際承包市場上通行的
工程索賠辦法,在FIDEK
合同條件中看到,少數一些人在國際國內有限的工程項目中遇到,建立正常的索賠機制并在國內大面積推廣開來會出現什么問題,大家知之甚少。可以在利用世界銀行貸款的項目上進行試點,盡快掌握索賠的項目、提起、內容、標準等的具體操作,并結合實際建立一套可行的機制。調解與仲裁、訴諸法律相比,是解決問題最經濟、最快捷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