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民去世之后,其所有的財產就變為
遺產,通常就可以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但并不是所有的
遺產都是可以繼承的,那現實中可以被繼承的
遺產都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讓我們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可以被繼承的
遺產都有哪些
在實踐中,公民死后,并不是其所有的財產都可以繼承的,根據我國《繼承法》第三條的規定,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具體包括如下幾項: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
著作權、
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注意:
1.公民的收入。一般是指公民的工資、獎金、存款及利息、從事合法經營的收入,及接受贈與或繼承所得的財產等。
2.公民的其他
合同財產。一般包括公民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有價
證券;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抵押權、留置權、典權;發明權、發明權中的財產權;
商標權中的財產權等等。
3.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要是死亡后或因死亡而產生的財產,如死亡撫恤金和死亡賠償金等均不屬于可繼承的
遺產范圍。
提醒的是撫恤金是國家在死者死亡后,發給死者親屬的費用。國家發放這種費用,是用以優撫、救濟死者家屬,特別是用來優撫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喪失勞動能力的親屬。
根據有關規定,撫恤金的享受對象,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第一,必須是死者的配偶或真系親屬;
第二,這些親屬主要地或部分地依靠死者生前扶養。
因此,從上述規定看,撫恤金不屬于死者的
遺產,不能作為
遺產分割繼承。
二、繼承的
房產不辦理過戶可以嗎?
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都要經過登記才發生效力。但是繼承法有特別規定,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也就是說
房產的所有權從繼承開始的時候就可以取得了,不用再經過較為繁瑣的登記確認產權。
但是繼承下來的
房產除了不經過登記就能夠取得所有權之外,還是受有一些限制的。我國物權法又規定了,按照繼承法取得的物權,當需要對于該物權進行處分時候,還是需要進行登記的,如果不經過登記,那么所做的物權處分行為就是無效的。所以,如果說對繼承下來的房子沒有另外打算的話,可以不用辦理過戶登記,但是還想做其他打算的話,那么最好還是去辦理
房產登記,將房屋登記到自己的名下,這樣就可以方便未來對于其進行具體的再處分。
有時候雖然財產是由被繼承人占有的,但實際卻并不是由被繼承人所有,因此對于這部分財產就不能算作可以被繼承的
遺產范圍內。而很多時候繼承人們都會因為財產繼承的問題而產生爭議,在這種情況下,要是不知道該如何處理的話,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