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
醫療糾紛時應履行的程序是怎樣的?在如今的社會,醫患關系可謂是高度緊張,所以很多的
醫療糾紛也應運而生,然而我們需要了解的是在發生了
醫療糾紛以后,是需要走一定的程序的,而不是一味地指責院方。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發生
醫療糾紛時應履行的程序有哪些,以便我們更好地進行維權。
一、
醫療糾紛
醫療糾紛是指發生在
醫療機構中,患方(及家屬)認為醫方在提供
醫療服務或履行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時存在過失,造成實際損害后果,應當承擔
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但雙方當事人對所爭議事實認識不同、相互爭執、各執己見的情形。
二、發生
醫療糾紛時應履行的程序
1、
醫療糾紛或投訴發生后,所在科室負責人應立即向醫務科報告,隱匿不報者,將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后果。
2、因
醫療問題所致的糾紛,所在科室應先進行調查,迅速采取積極有效的處理措施,控制事態,爭取科內解決,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糾紛患者及家屬,認真聽取患者的意見,針對患者的意見解釋有關問題,如果患者能夠接受,糾紛投訴到此終止。
3、醫務科接到科室報告或家屬投訴后,應及時做好登記,并向當事科室了解情況,與科室主任共同協商解決辦法,如果患者能夠接受糾紛投訴到此終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請患者就問題的認識和要求提供書面材料,醫務科調查落實后提出解決方案,并向分管院長匯報,與患者協商處理意見,如患者接受,處理到此終止。
4、醫務科無法解決的
醫療糾紛,建議患者或家屬按法定程序進行
醫療鑒定。患方不鑒定、不
起訴、也不聽解釋,采取違法行為對我院正常
醫療秩序構成影響的,依照衛生部、公安部《關于維護
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上報縣衛生、公安、司法等部門進行處理。
三、
醫療糾紛解決途徑
1、醫患雙方本著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則,在縣人民調解中心醫患糾紛調解室負責人的主持下進行調解。
2、患者或其家屬可以向縣衛生局醫政股申請,進行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3、患者或其家屬可向縣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申請,由法院組織安排司法鑒定或
醫療事故鑒定,并依據鑒定結論,依法做出民事判決。
四、
醫療糾紛投訴方法
1、醫務科電話
2、辦公室電話
3、縣衛生局醫政股電話
4、縣人民調解中心醫患糾紛調解室聯系電話
5、縣人民調解中心醫患糾紛調解室地址
6、派出所電話
但是發生
醫療糾紛后,首先我們就是需要找到院方的相關負責人進行商議,相關科室的負責人也應該積極地調查糾紛的起因、經過等等,還應該做好相應的登記工作,當熱如果院方解決不了該糾紛,也可以讓患者及其家屬走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