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國法律中的規定,童工一般是指那些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那么這部分人在社會上可以找什么工作呢?不少人都不太清楚,接下來,就讓我們為您做詳細介紹吧。
一、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
(1)童工明顯屬于未成年人即未滿16周歲的公民;(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招用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的,應當
執行國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的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所以,童工不好找到合適的工作,而應該專心于教育和學習中。
二、可以用童工的企業有哪些?
一般情況下禁止企業非法使用童工,特殊情況下如文藝、體育單位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它監護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滿16周歲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用人單位應當保障被招用的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確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文藝、體育單位招用不滿16周歲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的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文化、體育行政部門制定。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確需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須報經縣級以上(含縣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其它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周歲的學徒工,無論學徒工是否獲得經濟收入,均應視為違反法行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國家關于禁止使用童工的有關法律規定,責令其改正,并給予
行政處罰。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知道法律是禁止單位招錄童工的,但是對于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如文藝、體育單位,可以在經過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它監護人同意后,招用未成年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我們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