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制定了多項與員工福利相關的政策,目的在于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近年來,國家強制要求企業單位必須給職員發放高溫費,有些地方還會發放冷飲費,那么,你是否知道冷飲費和高溫費的區別是么?現在就來一起了解下吧。冷飲費和高溫費的區別是什么1、冷飲費屬于福利費,不屬于工資而高溫費屬于工資,必須以現金的形式發放。2、高溫費的發放具有強制性,但是冷飲費的發放一般是由勞動
合同約定的。3、高溫費的發放標準高于冷飲費。《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第十七條?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由以上信息我們可以看出,高溫費的發放具有強制性,但冷飲費卻具有任意性,這是冷飲費和高溫費的區別最為突出的地方。此外,他們之間的區別還體現在高溫費的發放有統一的標準,而冷飲費則根據崗位的不同而決定是否發放。兩者的共同之處是,都會計入職工的個人所得稅。以上就是我們整理的內容。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