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未成年工與童工都是屬于未成年人,但法律對他們的態度卻是不一樣的,對于未成年工法律允許單位雇傭,但要是童工的話則就是不允許使用的。那除此之外未成年工和童工的區別還有哪些呢?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童工是指未滿16周歲,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從事個體勞動的未成年人。童工尚不具備作為一個完全的勞動者的條件。屬于法律所禁止錄用的范圍,但特殊情況經政府批準的除外。未成年工是年齡在16周歲至18周歲的未成年人,是允許被錄用的勞動主體,但要給予特別保護。一、法律明確禁止企業雇傭童工(從事體育等特招工種的除外)。并由勞動行政部門實施監督和處罰管理職能:以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進行處罰,在該處罰力度上再責令限期將童工送交其父母或監護人,從責令限期改正之日起,按照每使用1名童工每月處10000元罰款的標準處罰,并由工商行政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或由民政部門撤銷其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嚴重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追究相關刑事法律責任。二、法律并未禁止使用未成年工,而且還以法律、法規的形式明確保障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招收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
執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安排其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的勞動或者危險作業。《勞動法》第64條規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中,進一步規定了未成年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關于未成年工和童工的區別,我們就為您介紹到此,各位可以適當了解一下。對于用人單位而言,需要區分清楚哪些是童工,而哪些又是未成年工,以免招錄錯給單位利益造成損失。而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不妨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