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方懷孕期間,首先所在用人單位需要對其合法權益作出保障,給予其產假待遇。而在家庭方面,一般來講這段期間女方都是受到更多照顧和保護的。那在女方懷孕期間,夫妻是否可以
離婚呢?對此,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在女方懷孕期間是否可以
離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
離婚。女方提出
離婚的,或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
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的規定,其本意應理解為男方和女方雙方行為而發生的懷孕、分娩,不應包括女方和他人發生性關系而導致的懷孕、分娩的情況,否則對男方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女方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導致懷孕、分娩,存在嚴重過錯,也是對男方感情的嚴重傷害,在此情況下再剝奪男方的
離婚請求權,既不人道,也容易導致矛盾的激化,而且與法律保護婦女的本意相違背,所以,應賦予男方
起訴離婚的權利。因此,女方懷孕期間能否
離婚需依實際情況而定。
二、懷孕期間
離婚如何辦理
如果懷孕期間女方要求
離婚或者因女方與他人通奸導致懷孕,男方提出
離婚的,男女雙方可以相互協商,直到雙方都自愿
離婚并對財產分割無異議時,就可以到當地民政局辦理
離婚登記手續,來實現在懷孕期間
離婚的目的。懷孕期間如何
離婚可以參照以下協議
離婚的程序:1、申請。協議
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
管轄權。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受理當事人的
離婚登記申請后,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
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后,對符合
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
離婚證,注銷結婚證;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系從當事人領取
離婚證時起解除。
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
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4、撤銷。申請
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
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
離婚登記,對
離婚的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系無效并收回
離婚證,并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當事人認為其符合
離婚條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法律方面也沒有直接規定不允許夫妻
離婚。此時我們需要區分情況,要是夫妻協商一致
離婚的話,則就是允許的。而如果是訴訟
離婚,原則上男方提出
離婚的話是不允許的,不過特殊情況下也有例外。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請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讓專業律師幫助你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