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成功與否關系到當事人的判處結果,
上訴期間,家人朋友對于
上訴人關切之心人人皆知,親人通常在
上訴期間會遭到拒絕探視,那么在法律上來說親屬在
上訴期間可以探視嗎?下面我們將為你解答一下關于這一問題答案。一、親屬在
上訴期間可以探視嗎1、在刑事判決書未生效前(二審期間)是不能探視的。2、一般在判書生效后移監后一個月能正常探視。3、判決未生效,家屬不能探視,律師可以幫忙探視。4、領了判決書還未過
上訴期,家屬還不能去探望犯人,是因為判決還沒有生效,另外與案情也有關系。 實際上很多案件,譬如詐騙、貪污等嚴重罪行,在沒有偵結和
起訴之前,家屬探望有可能嚴重影響案件的辦理。 犯罪嫌疑人在被
逮捕后至法院判決前,為防止串供,不能會見親屬。但依法可以會見律師或者其他辯護人。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二、家屬探視犯罪嫌疑人的規定是什么?刑事
拘留,最長可達37天,如批準
逮捕后,公安再偵查關押,最長也可達7個月;如是行政
拘留則最多15天。如觸犯刑法,被檢察院
起訴,需要判刑入獄。關押期間,除律師外一般不許他人會見,也不能使用通訊工具。在刑事
拘留期間犯罪嫌疑人家屬是不允許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況,請委托律師為你提供法律幫助,只有律師可以去詢問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嫌疑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
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
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
取保候審。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受委托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因此在涉及到相關問題時,我們首先要區分是否是刑事
拘留,
拘留分為行政
拘留和刑事
拘留,如果確定是刑事
拘留,想要得知情況或探視,就可以通過律師獲得幫助和允許。所以,綜上所述,
上訴期間親屬是不可以對當事人進行探視的,可以由律師替其探視,判決書生效后移監一個月才可以進行探視,
上訴期過后未
上訴即意味著判決生效,此時就可以申請探視,親屬對于當事人的關切也要在遵循法律規定下進行這樣就不會出現一些糾紛問題和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