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懷孕的時候是比較脆弱的,因此在這個階段法律對懷孕女性的保護也是較多的。但此時夫妻之間要是感情破裂的話,還是可以
離婚的。那么您知道女性在懷孕期的該如何
離婚嗎?我們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孕婦在懷孕期如何
離婚
我國法律規定的
離婚途徑是協議
離婚和訴訟
離婚,孕婦也可以通過協議
離婚或訴訟
離婚解除婚姻關系。
(一)協議
離婚
孕婦可以協議
離婚,協議
離婚完全由夫妻雙方決定。
孕婦協議
離婚的條件是:
1、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2、雙方當事人
離婚是完全自愿的;
3、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
4、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5、申請
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孕婦協議
離婚的程序是:
1、
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
離婚登記聲明書》,并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
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
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
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二)訴訟
離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
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
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
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
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
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
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
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
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
離婚。
二、孕婦可以
離婚嗎?
我國實行婚姻自由的原則,靠法律的手段維護婚姻的穩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橐瞿芊窬S持,能否形成人們所期盼的幸福美滿的婚姻關系,關鍵取決于婚姻當事人雙方的合意;再者,婚姻關系屬人身權范疇,結婚、
離婚均須當事人自己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他人是無權干涉的。當婚姻關系的維持對當事人雙方或一方已失去其積極意義時,法律自然不應該強人所難,而應該更多地關注因婚姻解體的遺留問題,盡量將
離婚當事人,尤其是無過錯方當事人和未成年子女所帶來的損害減少到最低點。
但是,孕婦
離婚具有特殊性,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
離婚;但是,女方提出
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
離婚請求的除外。
這是根據保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對懷孕期間和分娩后一年內的婦女特殊保護,是對男方提出
離婚的一項限制的規定。
因此,孕婦是可以
離婚的。但是,如果
離婚是男方提出來的,那么除非法院確實認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
離婚請求,否則孕婦
離婚將不被受理。
在懷孕期間的夫妻也是可以
離婚的,但此時會對女性的保護更多,一般是不允許男方提出
離婚,但有特殊情況的例外。此時
離婚也是分為協議
離婚與訴訟
離婚。如果在這方面遇到了什么問題的話,可以先咨詢一下我們的在線律師,讓專業律師幫助你分析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