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職員與用人單位達成協議后是會先簽署勞動
合同,職員再辦理入職手續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之中存在先閱讀試用期,在試用期過后再行簽訂勞動
合同的現象。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于這種入職一天沒簽
合同合法嗎?
一、入職一天沒簽
合同合法嗎
根據《勞動
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
合同,并且在簽訂
合同時約定試用期。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
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
二、如何訂立勞動
合同
(1)訂立前的知情權勞動者在訂立勞動
合同前,有權了解用人單位相關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說明。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有權了解勞動者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2)勞動
合同的文本與文字勞動
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單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擬訂。由用人單位提供的
合同文本,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
合同應當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外文書寫,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同時用中、外文書寫的勞動
合同文本,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勞動
合同文本為準。勞動
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3)勞動
合同的主要條款勞動
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勞動
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五)勞動紀律;(六)勞動
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
合同的責任。勞動
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勞動
合同必備條款不全,但不影響主要權利義務履行的,勞動
合同成立。若在入職后第二天不想去上班的,可以與公司打個招呼,三天后即可離職。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與其簽訂
合同,逾期未簽的,用人單位需要支付雙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