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損害賠償的條件發生
醫療糾紛的原因有一部分原因是不知道是否應該找醫院賠償,因為要求
醫療損害賠償是有條件的,那么申請
醫療損害賠償的條件有哪些呢?我們在下文就為您簡要分析一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
醫療損害賠償的條件
1、過錯
醫療行為
由于
醫療行為具有高度專門性的特點,所以就一般性的診治活動而言,醫生享有高度自由裁量權,患者應當予以配合,當然醫生應謹慎注意患者的健康利益,否則該行為違法。
2、損害后果
損害后果是指病員生命健康權所遭受的損害,包括病員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以及其它損害后果。精神損害也屬于損害后果,在
醫療糾紛案件中,患者因
醫療過失、
醫療過錯往往會造成身體上的傷害,并由此引發精神上的困擾和痛苦,因此絕大多數的受害人(包括直接受害人患者和間接受害人患者的親屬)都會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這個比例大大高于其他類型的侵權案件。
3、過錯
醫療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構成
醫療損害賠償責任,要求
醫療違法行為與患者人身損害后果之間必須具有因果關系。現代法制的基本原則是責任自負,要求每個人對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后果負責。因果關系是任何一種法律責任的基本構成要件,它要求行為人的不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唯有此,行為人才對損害結果負責。在
醫療損害責任中,
醫療機構只有在具有違法性的
醫療行為與患者人身損害后果具有因果關系的情況下,才就其
醫療違法行為負損害賠償責任。
二、
醫療損害賠償責任與
醫療事故賠償責任的區別
“
醫療損害賠償責任”與“
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無論是法律適用、
醫療鑒定,還是賠償項目、計算方法和賠償數額都具有很大不同。第一,在法律適用方面。
醫療損害賠償案件要適用《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而
醫療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則要適用《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配套的的法規文件。第二,在
醫療鑒定方面。
醫療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一律需要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而
醫療損害賠償案件則可能需要司法鑒定。第三,在損害賠償方面。
醫療損害賠償和
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的最顯著區別就表現在賠償項目、賠償系數和賠償數額上的不同。1、賠償項目。
醫療事故損害賠償包括11項,而人身損害賠償包括12項,二者除了在項目計算上存在差異外,后者較前者還增加一項“死亡賠償金”。2、賠償系數。
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要考慮責任程度、原發疾病、事故等級等因素,而人身損害賠償則要考慮過失參與度、責任程度、損害結果、因果關系、收入差異等因素。3、賠償數額。如前所述的各種區別,直接結果就是造成賠償數額的差異。其中主要差別就在于“死亡賠償金”。行為與結果是存在因果關系的。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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