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是確定職工傷殘等級的一項程序,職工在進行一段時間的
醫療以后,就需要到相關部門申請
工傷鑒定。在法律規定的傷殘鑒定期限內完成鑒定才能進行后續的賠償工作。下面,我們為您介紹
工傷鑒定時間的規定。
一、工傷多長時間鑒定合適
醫療期滿必須鑒定。條例第13條規定:“職工在工傷
醫療期內治愈,或者傷情處于相對穩定狀態,或者
醫療期滿仍不能工作的,應當進行勞動鑒定。”
在這3種情況下進行鑒定,最重要的是
執行醫療期。工傷
醫療期是政策上規定治療、停工休息并發給工傷津貼的期限。這并非需要治療而終止治療,超過
醫療期仍需治療時還是要報銷
醫療費的。目前規定工傷
醫療期為1個月至24個月,最長為36個月
醫療期滿評殘是為了轉發傷殘待遇,停發較高的工傷津貼,有利于保障職工和企業雙方利益,避免“小傷大養”造成的浪費和損失。
二、
工傷鑒定的程序
1.因工傷殘職工在
醫療終結后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2.鑒定者攜帶
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鑒定審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來做鑒定。3.鑒定辦對鑒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后,交納200元鑒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托診斷后,再來鑒定。4.鑒定辦于每周四定期召開鑒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并予以公布。5.自鑒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后,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鑒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三、
工傷鑒定需要多少錢
根據《工傷
保險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未參加工傷
保險的受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所需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由于所在單位未參加工傷
保險,也未為受傷職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個人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所墊付的鑒定費可要求用人單位核銷。
收費標準為省級每人次200元;市級180元;縣級150元。《工傷
保險條例實施細則》規定:
工傷鑒定費由勞動部門從工傷
保險基金中支付,各地的收費標準不同,一般是400元---800元。職工在
醫療期滿以后,就需要及時的進行
工傷鑒定。如果職工一直拖延鑒定,那么對于職工主張傷殘賠償也是很不利的。關于
工傷鑒定的其他內容你需要了解的,可以咨詢網站獲得解答,我們會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