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現代人對婚姻態度越來越開放,各城市的
離婚率高居不下。如果夫妻雙方因為各種原因
離婚了,雙方最揪心的不過孩子的撫養。對于母親來說,如果當時判決時,將孩子的
撫養權判給了父親。母親想要重新爭奪回孩子的
撫養權,但是自己住在出租房里。這對爭奪孩子的
撫養權有沒有影響呢。我們將為您整理在我國女方租房能爭取
撫養權嗎的相關資料。
一、女方爭取
撫養權的技巧有哪些?
雖然我們倡導理性協商解決孩子的撫養問題,但現實情況并不盡人意,相當多的父母在孩子
撫養權問題上爭執很大,在不能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主要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作為女方該如何做才能使爭取到孩子
撫養權的可能性較大:對于兩周歲以上十周歲以下的孩子,女方爭取孩子
撫養權可優先考慮的情形如下:1、女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女方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4、在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如,有家庭暴力、有證據證明的
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6、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
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7、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二、爭取
撫養權應該注意什么?
1、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孩子年齡在兩周歲以內,雙方都爭取孩子
撫養權,且達不成一致意見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從而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會將
撫養權判給女方;2、十周歲以上,雙方對
撫養權歸屬發生爭執的,要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因此,如果孩子已經十周歲或者更大一些,要爭取到孩子
撫養權,必須得到孩子的認同,讓孩子更愿意跟母親一起生活。當然讓孩子作這樣非此即彼的選擇未免有些殘酷的。由上文可知,女方想要爭得孩子的
撫養權,一定要證明自己有穩定的工作以及收入,能夠給孩子帶來良好的生活條件,當然,如果孩子在十周歲以上,法官是會考慮孩子的意見的。相信通過上面的資料您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離婚時,對于小于兩周歲的孩子,法院會判給母親,大一點的,法院會判給相對來說經濟條件好一點的。當然,具體的情況不一樣,判決的結果也是不一樣的。如果母親想要爭奪孩子的
撫養權,法院會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來裁決。當然,作為母親來講,也希望可以給孩子一個好的成長環境。所以,如果真的有能力撫養孩子,也可以向法院提
起訴訟,法院會酌情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