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備案需要哪些資料
質量是
建筑工程的靈魂,我國規定,
建筑工程經過驗收合格并進行備案后,方可投入市場進行使用。
建筑工程質量備案的時候,很多人對于備案需要準備哪些資料不是很清楚,這不利于工程早日投入使用。為了方便您對工程質量備案需要哪些資料弄清楚,我們將為您做出介紹。
一、
建筑工程質量竣工備案是指什么?
建筑工程質量竣工備案備案是指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的行為。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2000年4月4日建設部令第78號發布,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號修改、)第四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辦法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備案機關)備案。
二、工程質量備案需要哪些資料?
(1)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報告應當包括工程報建日期,施工許可證號,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及驗收人員簽署的竣工驗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以及備案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有關資料;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規劃、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
(4)法律規定應當由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對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驗收合格的證明文件;
(5)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6)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7)《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上述資料已經寫得很清楚。工程質量備案也是國家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負責任的一個做法,在進行備案的時候,需要將工程驗收報告、相關的證明文件等準備齊全。生活中,如果我們從事的是有關
建筑工程的工作,對工程質量的問題做一些了解還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