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行使的車輛速度是非常快的,所以,國家是嚴厲禁止行人在高速路上行走的。但是,實際中還是有很多在高速路上通行,那么高速上撞死人怎么處理呢?我們就為您簡要分析一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高速上撞死人怎么處理
行人違反規定進入高速公路,車輛駕駛人已經采取避讓措施或來不及做出避讓措施,由行人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車輛無責任。
車輛駕駛人采取措施可能避免事故,因車輛駕駛人違反車速規定或違反車輛安全技術性能的規定,發生事故由行人負事故的主要責任,車輛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采取避讓措施應當能夠避免事故的發生,因駕駛人違反對機動車駕駛人的規定,未采取避讓措施或采取避讓措施不及時的,雙方負事故的同等責任。
行人在應急車道內行走,車輛駕駛人因違反機動車駕駛人的規定和車輛安全技術的規定發生事故,由車輛駕駛人負事故的主要責任,行人負事故次要責任。
二、高速路發生
交通事故現場處理的規定
《高速
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七條 發生
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者執勤的交通警察,聽候處理;過往車輛駕駛人員和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第八條 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應當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第九條 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公安機關陳述
交通事故發生的經過,不得隱瞞
交通事故真實情況。其他知情者有義務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情況。
第十條 在追緝
交通事故逃逸者或者搶救傷者等緊急情況下,交通警察有權使用單位或者個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訊工具,用后立即歸還;對造成損壞的,應當修復或者折價賠償。
第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
交通事故的車輛、物品、尸體、當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狀態及有關的道路狀態等,應當根據需要,及時指派專業人員或者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檢驗或者鑒定。檢驗或者鑒定應當作出書面結論。
第十二條 公安機關根據檢驗或者鑒定的需要,可以暫時扣留
交通事故車輛或者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當事人的有關證件,檢驗或者鑒定后應當立即歸還。
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扣留
交通事故車輛、車輛牌證和當事人的有關證件,也不準扣留
交通事故車輛的駕駛員和貨物。
第十三條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需要搶救治療的,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及其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應當預付
醫療費,也可以由公安機關指定的一方預付,結案后按照
交通事故責任承擔。
交通事故責任者拒絕預付或者暫時無法預付的,公安機關可以暫時扣留
交通事故車輛。
第十四條 在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法定
保險的行政區域發生機動車
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當地中國人民
保險公司預付傷者搶救期間的
醫療費、死者的喪葬費。中國人民
保險公司有權向抓獲的逃逸者及其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追償其預付的所有款項。
第十五條
醫療單位應當及時搶救治療
交通事故的傷者,并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
醫療單據和診斷證明。
殯葬服務單位和有停尸條件的
醫療單位,對公安機關決定存放的
交通事故的尸體,應當接受代存。 公安機關應當協助上述單位收回搶救治療費用和尸體存放費用。
第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
交通事故的尸體進行檢驗或者鑒定后,應當通知死者家屬在十日內辦理喪葬事宜。逾期不辦理的,經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尸體由公安機關處理,逾期存放尸體的費用由死者家屬承擔。
高速路上行車一定要注意安全和車前后方的具體情況,發現行人一定要及時避讓和采取剎車措施,這樣在發生
交通事故的時候才不會負主要責任。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