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隨著現代婚姻觀念的深入人心,夫妻因各種原因
離婚的案件不絕于耳。這也直接導致了
起訴離婚案件直線上升。可是,對于大部分人來說,
起訴離婚能否判離依然困擾著他們。那么,
起訴離婚如何直接判
離婚?為此,我們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
起訴離婚的條件是什么?
1、
離婚起訴的前提:必須是雙方領有結婚證或者已構成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未按婚姻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2、
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
離婚訴訟,比如他們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
離婚訴訟。3、提起
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
起訴訟
離婚。4、男方不得
起訴的情形: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
離婚。女方提出
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
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5、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判決不準
離婚和調解和好的
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
起訴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
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
起訴的比照上述規定不予受理。
二、
起訴離婚如何直接判
離婚?
一般來說,
離婚案中,
起訴離婚一方需要對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承擔舉證責任,如果原告方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被告方又堅持不
離婚,一般一審是不會判離的,如果被告能提供相關證據證明夫妻感情沒有破裂,那么一審判離的可能性會更小。但如果原告方堅持
離婚,他在一審判決生效后的六個月后依然可以第二次提起
離婚訴訟,第二次
起訴離婚的一般都會判決
離婚。相關程序為:1、拿到判決書后6個月可以重新
起訴,二次
起訴的一般會判離(不是一定會判離);2、如果分居滿2年,法院一般也會判離的;不過不管分居多久,都不能構成自動
離婚,一定要經過法定程序,到相關部門辦理后才算
離婚;3、如果可以找到對方出軌的證據,那么可以認定對方為過錯方,財產分割上對你會比較有利;4、建議再次
起訴前咨詢一下當地律師,確定好方案后再
起訴,畢竟律師的經驗要多很多。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簡單來說,在
起訴離婚時,法院會根據夫妻的感情狀況等各方面因素判斷是否判離,但如果二次
起訴,判離概率很大。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您還可以咨詢網站
起訴離婚方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