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協議
離婚還是
起訴離婚,如果
離婚夫妻不符合相應的條件,自然此時就不能解除婚姻關系。這也就要求
離婚夫妻要選擇恰當的方式來辦
離婚,否則就無法順利
離婚。那一般
起訴離婚需要哪些條件呢?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
起訴離婚需要哪些條件
1、
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
離婚訴訟。2、提起
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系,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系不能提
起訴訟
離婚。3、提起
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
起訴訟
離婚。4、提起
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
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
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5、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
房產、
股票、債券等)。6、原告應呈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7、原告應向有
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
離婚起訴狀。
起訴離婚要提交哪些證據
1、婚姻關系的證明材料(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或婚姻登記部門的證明書)。2、曾經有過糾紛并作了處理或進行過
離婚訴訟的,應提供人民法院的判決、調解、裁定等法律文書,或街道調解委員會及有關單位出示的證明;3、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婚后共同購置、婚后繼承、受贈所得財產、雙方每月的經濟收入)、婚前個人財產(財產的來源、價值、夫妻共同使用的年限)及家庭共同財產的情況(提供銀行存款帳號、發票等有關單據,具體說明品種類、原購價值、數量、來源、購置或取得日期和存放地點)和處理主張,有債務的,提供債權人姓名、地址、借款用途以及處理意見;4、夫妻糾紛因打架引起傷害,應提供醫院診治記錄、居委會證明、法醫鑒定。5、子女的情況(具體說明是婚生子女、還是繼子女、收養子女、已死亡子女、送養子女的基本情況和現子女住所地、收養人的證明)、對撫養子女的意見。6、家庭住房(是誰所有、共有或租賃、借用)、
離婚后住房安排意見(遷出去向、接收方意見、單位證明等);7、認為有第三者插足的、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及基本情況及有關證據、證人姓名、工作單位、住址等。8、有生理缺陷的,提供法醫鑒定或醫院鑒定。患有精神病、癡呆病、性病等,要提供患病時間、醫院診治證明、結婚時有無隱瞞等證據。9、能證明案件全部或部分事實的證明材料。在
起訴離婚的過程中,不管是哪一方要想獲得有利判決,自然少不了證據的提供。但對于很多人來講,收集提供證據可能比較困難,這種情況下其實可以委托專業的律師來提供幫助。關于
起訴離婚需要哪些條件的問題了,我們就為您解答到此,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