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
取保候審的條件有哪些在對刑事案件立案偵查的過程中,司法機關可以對嫌疑人采取
取保候審措施,對于嫌疑人而言能夠獲得取保可以說是很有利的,至少可以暫時不用被羈押在
看守所。不過獲得
取保候審需要滿足規定的條件才行,那刑法中
取保候審的條件都有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刑法中
取保候審的條件有哪些
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符合下面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可以
取保候審: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不管是管制、拘役還是獨立適用附加刑的,都屬于相對較輕的處罰,因此,法院、檢察院或者公安可以
取保候審。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
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這種情形同意采取
取保候審的,主要是考慮社會危險性,如果僅僅是因為不小心犯罪的,采取
取保候審后也不至于在發生犯罪事件。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
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不管是生病,還是懷孕等情況的,采取
取保候審主要是基于人性考慮,但是有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身危險性大的話,法律還是不允許的。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
取保候審的。一般一個案件爆發后,涉事的當事人有嚴重的可以立即進行
拘留羈押情形的,會被當場羈押。但是,一個案件的審理有長有短,并不是協調分配好時間的,所以,如果遇到這種情形的,當事人是可以
取保候審的。
二、
取保候審的相關程序
申請
取保候審時,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并同時向人民法院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適用
取保候審保證金的嫌疑人或被告人,他們還需符合以下條件: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
取保候審不至于發生社會危害性的。若人民法院審查獲準,由人民法院制作《
取保候審決定書》,憑決定由保證人和被告人履行
取保候審的手續,保證人應當明確其保證的內容與責任。在人民法院向其宣布《
取保候審決定書》的同時,需要填寫《
取保候審保證書》(未成年人可由其法定監護人填寫)。一般申請獲得
取保候審都是由刑事律師提供的幫助,因此要是嫌疑人被進行刑事
拘留的話,可以委托律師進行探視,同時也是可以請律師幫忙申請
取保候審的。但我國對
取保候審的期限也是做出了規定的,一般是不能超過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