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對城市的建設有著重要的貢獻,但他們卻無法保障自己辛苦所得的利益不被侵害。農民工往往知識水平較低,所以他們的維權意識也不高,在利益受到侵害的情況下,往往會采取一些過激的手段來解決。其實,農民工們只要了解基本的維權知識就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權益。那民工維權部門都有哪些?我們來了解一下吧。
一、民工維權部門都有哪些?
農民工維權可以找以下部門:1、發生勞動爭議的當地勞動行政機關;2、
勞動仲裁部門;3、
起訴到人民法院;4、知名新聞媒體。
二、民工維權的幾個程序
根據《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后,可按照以下幾個程序解決:1、雙方自行協商解決。當事人在自愿的基礎上進行協商,達成協議。2、調解程序。不愿雙方自行協商或達不成協議的,雙方可自愿申請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對調解達成的協議自覺履行。調解不成的可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直接申請仲裁。3、生效的仲裁調解書或裁決書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
執行。該程序是人民法院處理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說,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沒有經過仲裁程序的勞動爭議案件。4、法院審判程序。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將對方當事人作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程序進行審理,實行兩審終審制。法院審判程序是勞動爭議處理的最終程序。
三、農民工享有的基本權利
1、農村勞動者外出務工,不再需要辦理就業證卡2、用人單位應該按時足額支付工資3、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4、用人單位不得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5、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如果民工的基本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到這些部門維權,同時,新聞媒體的力量也不容小覷,農民工也可以借助媒體的力量維權。除此之外,用人單位也應遵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不得克扣、拖欠農民工的工資,并且所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