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
合同其實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購房
合同,一般在當事人就購房達成一致之后,需要簽訂書面的
合同才行,因為之后需要辦理登記備案,同時進行
房產的過戶也是需要這個
合同的。那實踐中,買房
合同該如何進行備案登記呢?下面我們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買房
合同該怎么進行備案登記
如今購房
合同都是實行網上備案。其中購房
合同備案的具體流程如下:1、首先,商品房網上簽約從2006年開始,所有買賣
合同統一網上簽訂,網簽之前一般先進性草簽,確定
合同內容無誤,并且沒有異議之后,再進行網上簽約。2、相關部門審核后取備案號商品房網上簽訂后,開發商進行
合同備案,經相關部門審核后取得備案號。3、打印出
合同文本,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各持應拿的份數。
合同簽約完畢后,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核會返回一個06開始的9位數備案號,說明
合同已經備案成功。
二、 購房
合同不備案可以嗎,為什么?
(一)購房
合同的備案性質不影響
合同的效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
合同糾紛解釋》第六條規定:“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
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
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該條規定對《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關于“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
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規定對
合同效力的影響作了評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后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
合同的效力。(二)如果當事人約定
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以備案為基準,但實際沒有備案的情況,怎么辦?當然,雙方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預售
合同生效要件的,應當從其約定。但雖然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預售
合同生效要件,并且沒有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但雙方已實際履行
合同的,視為雙方當事人合意排除對該要件(約定)的適用。損害到購房者的合法利益。而實踐中,即使不把買房
合同備案,其實對買房
合同本身的效力也是沒有什么影響的,但從實際出發建議最好還是辦理一個備案為好,這樣可以減少產生糾紛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