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糾紛有幾種解決途徑當今社會,醫生和患者的關系非常緊張,醫患糾紛也十分頻繁。如果不幸發生了醫患糾紛,你知道應該如何去處理以維護自己的權益,醫患糾紛到底有幾種解決途徑?接下來請看下文我們講解。
一、醫患糾紛有幾種解決途徑
按現行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現了醫患糾紛,作為患者和醫院都有三條路可以選擇,這就是協商調解、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和訴訟。
(一)協商調解
協商調解就是醫患雙方對可能已經發生的損害事實進行商議,并在有關中間機構的主持下根據損害事實和有關的規定對賠償金額和其他事宜達成一致。
(二)
醫療事故鑒定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主要是在
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主持下,由相關的專家對
醫療損害的事實作出鑒定,明確具體責任并對賠償等作出結論。
(三)訴訟
訴訟就是針對發生的
醫療損害情況,由患者到人民法院提出自己的訴訟請求,主張由
醫療單位承擔相應的責任。由于
醫療損害賠償是一種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涉及醫學、法學的很多專業,調解協商簡便易行,但往往賠償金額偏低。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雖然專業性較強,但如果醫
療糾紛經
醫療技術鑒定認為不是
醫療事故,作為患者要提
起訴訟,醫院就一定會把鑒定結論作為證據出示,這對患者是很不利的,所以說在申請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時
也要慎重。對于訴訟來說,由于涉醫糾紛庭審過程比較復雜,專業性極強,患者最好能聘請一個懂醫又懂法的律師出庭,才能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另
外,提醒您一點,涉醫訴訟的問題周期通常較長,要作好打“持久戰”的準備。
二、醫患糾紛的類型
醫患糾紛指醫方(
醫療機構)與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親屬)之間產生的糾紛。醫患糾紛中常見的主要是
醫療糾紛、
醫療事故這兩種形式。
(一)
醫療糾紛
醫療糾紛是指基于
醫療行為,在醫方(
醫療機構)與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親屬)之間產生的因
醫療過錯、
違約而導致的
醫療損害賠償及
醫療合同違約等糾紛,它通常是由
醫療過錯和過失引起的。醫患雙方發生
醫療糾紛,可以選擇侵權責任或
違約責任要求對方承擔責任。
(二)
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是指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
醫療活動中,違反
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
醫療事故分為四級:一級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四級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后果的。由上可知,如果發生了醫患糾紛,一共有3種解決途徑,可以雙方協商、申請
醫療事故鑒定以及訴訟。如果協商不成功,通過訴訟的方式的解決,建議你通過網站委托你所在地的專業律師,他們將竭誠為你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