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經常吵架導致感情破裂的,實在沒有維持必要時只好通過
離婚解決了。對于雙方來說,最好能夠協議
離婚,這樣比較省時省力,做到好聚好散。如果一方堅決不同意
離婚,另一方可以采取訴訟
離婚。那么夫妻一方
起訴離婚爭
撫養權嗎?下面我們一起看看我們給出的這篇文章。
一、
起訴離婚爭
撫養權嗎?
1、
離婚有兩種形式:協議
離婚與
起訴離婚。如果雙方能就孩子、財產等諸多問題達到一致,即可在其中一方戶籍所在民政部門辦理,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只能
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可在居住超過一年的異地進行;
2、如果
起訴離婚,孩子未滿兩周歲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兩周歲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周歲法院還會征求孩子的意見,另一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30%作為撫養費,并享有探視權;
3、
起訴離婚時,共同財產均分,共同債務均擔;婚前個人財產不予分割;不知情,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債務不予承擔;
4、如果一方有過錯,比如外遇、家庭暴力等,應注意收集相關證據,在
起訴離婚時,要求對方少分、不分財產或對你進行賠償。
二、爭奪子女
撫養權的時候如何取證?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居住條件、文化程度、性格修養等,通過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比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沒有差異。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
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于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
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
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人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
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在
離婚前或
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于
離婚的含義及后果都基本了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講到這里,您應該對
起訴離婚爭
撫養權嗎這個問題有了一定了解。一般來說,
起訴離婚會涉及到共同財產分割、子女
撫養權分配和撫養費支付等。通過訴訟的方式爭取
撫養權時,法院會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做出判決。一般來說,兩歲以下的子女歸女方直接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