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肇事逃逸認定具體是怎么樣的在當今這個越來越發達的城市,家家戶戶都有了屬于自己的車,這樣一來導致了嚴重的交通堵塞,從而會造成
交通事故的發生,但是有些人會逃避承擔事故責任為目的而離開事故現場的,而這種行為就是輕微肇事逃逸的認定,下面就讓我們來看看輕微肇事逃逸認定吧。
一、如何認定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1、明知發生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
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
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
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
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
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
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
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
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
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責任怎么認定?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于逃逸當事人的責任可以有以下幾種認定結果:
1) 事故因當事人逃逸,而無法認定當事人責任的場合,無論事故各方的實際責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擔全部責e;
2) 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雙方均無責任,即意外事故,也要由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
3) 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逃逸方有安全違法行為或駕駛有錯誤,他方沒有過錯,逃逸方負全責;
4) 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事故當事人雙方均有責任,在確定過錯比例的基礎上適當減輕逃逸方的責任。
發生輕微
交通事故后,如果一方肇事逃逸,逃逸方將會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但個人覺得發生輕微的
交通事故,應當負起責任來,做錯事就是做錯事,而不是選擇逃避責任。如果你對輕微肇事逃逸的處罰情況還有所不了解,請你去咨詢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