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
合同的內容都是由一個一個的條款構成的,而其中就包括了必備條款和其他條款,很顯然必備條款是必須要具有的,這也就是
合同的基本要素。實踐中,不同類型的
合同規定的基本要素不一樣,那房屋租賃
合同基本要素都包括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房屋租賃
合同基本要素包括哪些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該條款主要是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個人信息:姓名、性別、住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等。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該條款主要寫明
合同標的物,也即是房屋的坐落位置,房屋地址、面積、結構、房屋附屬設施和家具等。如果該房屋配有家電家具應列清單,并經雙方檢查確認數量及質量。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合同要寫明該房屋的租金是多少,租金的支付方式是什么?交付房租的時間是什么時候。如果要交押金,押金是多少?押金的退還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寫明房屋的租賃用途,主要是為了防止一些違法分子利用出租屋進行一些違法行為。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簽訂房屋
合同前,房客與房東對房屋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以保證居住的人身、財產安全。
(六)租賃期限;
具體約定房屋租賃的期限,租期屆滿后應如何處理。
(七)房屋維修責任;
房屋的維修責任一般有分兩種不同情況,如:因房屋自身原因損毀的,由房東負責維修;如果是由于房客的不適當使用造成損毀的,由房客負責維修。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
違約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包括:仲裁解決或向人民法院
起訴。
(十)其他約定。
二、房屋租賃
合同常見的
違約情形:
1、在房屋租賃關系上,要求解除租賃
合同的一方,應該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否則就屬于
違約(
合同另有約定除外),對方當事人有權要求其支付
違約金。
2、租房
合同中對
違約金有約定(租房
違約金的數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通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
違約金比例支付。
3、約定的
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
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賃
合同中對
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對方
違約對你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
違約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費。
5、租房
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于履行行為即給付房租之外的給付。
6、雙方按照租賃
合同的約定處理,賠償約定的金額,如果協商不成,可到法院提
起訴訟解決。
大概包括了十種,具體內容各位可以在上文中進行了解。其中比較重要的除了租房的期限、租金等等,還有就是
違約方面的約定了,畢竟在租房過程中也是很容易出現
違約情況的,此時就可以按照之前約定好的
違約條款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