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比較會說,因此就全靠自己的一張嘴哄騙的女孩子愿意與其結婚,并且在結婚之前還做了很多很美好的承諾,在結婚之后女孩子才發現自己被騙了。像這種被欺騙而與他人結婚的情況,若想要
離婚的話嗎此時要怎么
離婚呢?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被欺騙而與他人結婚要怎么
離婚
協議
離婚:雙方自愿
離婚,并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離婚。
男女雙方自愿
離婚的,準予
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
離婚證。
依據《婚姻登記條例》辦理
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
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
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訴訟
離婚:一方要求
離婚,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
起訴離婚。
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雖同意
離婚,但對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達不成協議的,只有通過法院訴訟
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
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
二、訴訟
離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
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
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財產的分割及子女的撫養要求,并提出相關的證據);
2、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3、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現金、存款、
房產、
股票、債券等等夫妻約定或法律規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
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沒有破裂的相關證據;
5、一方有過錯的相關證據;
6、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的復印件。
三、遇到家庭暴力可以
起訴離婚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
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
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
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審判實踐中,對家庭暴力案一般在調解不成的情況下,只要家庭暴力證據充分,法院會支持受害者的請求作出
離婚判決。
如果女孩子是被欺騙而與他人結婚的話,此時想要
離婚也是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規定來辦理
離婚手續的,可以選擇協議或者訴訟方式解除婚姻關系。不過像這樣被欺騙而結婚的情況,既不能認定為無效婚姻,同時也不能作為可撤銷婚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