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協議
離婚還是訴訟
離婚,都需要當事人辦理相應的手續,同時也就需要花費一定的時間,但是相對而言協議
離婚所花費的時間是比較少的。那么您知道
起訴離婚的時間是多久嗎?現在,我們將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該問題做詳細的闡述,希望能幫助您解決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協議
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協議
離婚速度較快,如果雙方達成
離婚協議并通過民政局辦理
離婚登記的,依據新的婚姻登記法律規定,只要手續齊全當天可辦理,發《
離婚證》。
二、
起訴離婚的時間是多久?
1、雙方已經達成
離婚協議,但通過訴訟到法院要求
離婚解除婚姻關系的,一般三個月內審結,由法院出具
離婚調解書或者
離婚判決書作為
離婚憑據(通常是
離婚調解書)2、若對方不同意
離婚,除非有符合婚姻法第
32條規定的情形,否則只要對方不同意
離婚,人民法院針對第一次
起訴的案件,一般都判決不準許雙方
離婚。在該判決生效后(若雙方均不
上訴,在判決作出15
日后該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六個月,你可再次訴訟(指第二次
起訴,但非指“二審”。所謂二審,是之一審的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的判決或裁定在法律規定的期限人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審理。若一審法院判決不準許雙方
離婚,且原告沒有有效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的,建議當事人千萬不要
上訴,因為
上訴二審法院基本上都是維持,對當事人而言唯一的結果就是又浪費幾個月的時間,拖延了第二次
起訴的時間。),再次訴訟人民法院一般都判決準許雙方
離婚。3、人民法院現在審理民事案件一般都先使用簡易程序,若對方不同意
離婚,基本上都會在三個月之內結案(簡易程序的概念是審理期限不超過三個月),在司法實踐中每個法院的具體情況有一定的差異,有的法院判決不準許雙方
離婚的案件有時可能會在一個月內甚至一周內結案(例如上海部分法院的速裁庭審理的案件)。若人民法院在簡易程序中未能審結案件,可轉入普通程序(審理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審理,但一般情況下轉入普通程序審理就意味著法院準備判決
離婚,只是因為案情復雜,無法再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所以普通程序也不見得是壞事。綜上可知,如果是協議
離婚的話,那么在符合條件準備好相關材料的情況下,當天就能辦理
離婚手續,領取
離婚證。但如果是訴訟
離婚的話,則就需要經過法院的審理,那么所花費的時間就要長的多。我們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