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詐騙員工處理結果有哪些?
在當今社會中,存在著各類各型的經濟詐騙。集資詐騙正是其中一種,使用非法的詐騙性手段收集資金,嚴重擾亂了社會的金融秩序。既然集資詐騙是違法行為,違法就會收到法律的制裁,那么集資詐騙員工處理結果有哪些呢?下面我們就來簡單聊一下。
參與集資詐騙的員工會怎么處理,要根據該員工參與的程度來判斷:如果該員工積極參與詐騙的,則構成集資詐騙罪,屬于共同犯罪,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只是普通員工,一般參與的,則一般不承擔刑事責任。
一、共同犯罪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集資詐騙的數額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案發前已歸還的數額應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廣告費、中介費、手續費、回扣,或者用于行賄、贈與等費用,不予扣除。行為人為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歸還可予折抵本金以外,應當計入詐騙數額。依據2011年1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個人或單位集資詐騙數額的新規定,現階段應按照以下標準對集資詐騙數額進行認定: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
二、普通員工
一般參與的普通員工,則一般不承擔刑事責任。從上文可以得知,集資詐騙員工承擔責任的與否及程度,與員工是否參與集資過程及集資詐騙的數額休戚相關。法律明文對集資詐騙的處罰,可見集資詐騙是一件多么惡劣有損道德的事,法律已明文對我們有所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