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情況下,其實男人都是在有錢了之后才開始出軌找小三的,甚至還有的人在國外都有情人。那出現丈夫在國外有情人的情況,如果妻子在國內的話,應該向哪里的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呢?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丈夫在國外有情人國內妻子該向哪里法院提出
離婚?
這種情況屬于下列描述的六種情況中的第五種情況,國內的妻子可以向自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
起訴離婚。
根據我國的現行訴訟制度,當事人提起
離婚訴訟的,原則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一條至十六條的規定,在下列情況下,采用特殊的地域
管轄:
1、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
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
2、對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人提起的
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
3、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
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
4、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
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
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轄。
5、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
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
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
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
管轄。
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
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轄。
二、情人之間索要分手費合法嗎,怎么辦?
情人之間索要分手費合法嗎,怎么辦?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因
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
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畢竟在長期的非法
同居生活過程中,雙方對一些財產是可能產生共有關系的,因此,有必要進行分割。如果
同居一方主張分割
同居期間產生的公有財產,法院是會支持的。至于以“分手費”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財物,則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不可能獲得法律支持的,對此不必理會。
“分手費”沒有法律依據就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因此沒有必要再去收集什么證據來證明其“違法”。
同時,索要分手費是違反道德和社會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對合法的
債權債務關系受法律保護。所以,從法律層面上講,如果不是
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或者合法的贈與關系、債務債權關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費是不合法的,尤其是與與有配偶者
同居,破壞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費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另外,法律上也沒有所謂的“青春損失費”,所以
同居一方向另一方主張 “青春損失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也不能得到法律保護。雖然有可能在感情存續期間寫過欠條,但實質上也不存在借貸關系,也就是說,欠條往往是“有名無實”的,是無效的。如果實在不得已或在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等情況下寫下支付“青春損失費”欠條的,依照我國民法的有關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作出的意思表示是無效的,是可以變更或者撤銷的。到法院打官司也很難得到支持。
作為身處國內的妻子,要是打算
離婚結束這段感情的,首先就要知道自己應該向哪里的法院提起
離婚訴訟,畢竟不是所有的法院對你的
離婚案件都是可以進行
管轄的。要是找到的法院不具有
管轄權,那只會耽誤自己的時間,并且最終還不能解除婚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