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罪一萬多
取保候審是怎樣規定的
近年來,網絡進行詐騙是一種新興的犯罪違法活動。網絡詐騙的表現形式多樣化,詐騙的金額也是不一樣的,國家在針對網絡詐騙進行
量刑的時候,對于有些特殊情況下就可以進行
取保候審的。很多人對于這一點并不是很清楚,所以我們將針對網絡詐騙罪一萬多
取保候審是怎樣規定的為您做出詳細介紹。
一、什么是
取保候審?
通俗一點講:顧名思義,
取保候審就是采取保證的方式,讓犯罪嫌疑人(被告)回家等待開庭審判。
用法律術語解釋:
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檢、法等司法機關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逃避偵查、
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從而對其不予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被
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規定的,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
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二、網絡詐騙罪一萬多
取保候審是怎樣規定的?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
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
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對
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
逮捕,需要復議、復核的;
(五)提請
逮捕后,人民檢察院不批準
逮捕,需要復議、復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七)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
取保候審的。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決定
取保候審的,應當交保證金,后者有保證人。
涉及的保證金一般是根據當地經濟水平和嫌疑人的經濟狀況判定,保證參考金額在1000至50000左右,具體是由辦案機關決定。
但是對有下列情形的不可以
取保候審。
(1)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
(2)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
(3)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4)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您可以看出,在我國法規當中,針對一些犯罪情節較輕,且行為人又處于特殊時期,比如尚在哺乳期,身體有病要醫治的這種情況,都可以實施
取保候審。但是
取保候審的實施范圍是有限的,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節比較惡劣,所造成的后果也比較嚴重,是不適用于
取保候審的。